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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机仪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04       点击数: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加强和改进复试工作对于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西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负责、主管院长、书记、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管理复试录取工作。 (二)研究生复试按照学科分组,有亲属(如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等)报考本院(部)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应遵循回避原则,不得参与亲属的复试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全校复试录取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由研招办统一负责。 (二)我院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复试小组,制定本学科(专业)具体的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并设组长1名,组长应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复试工作,确定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 复试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三)我院在复试前,对参与复试的教师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招生政策,增强责任感,熟悉复试工作的基本规范。对考生进行复试时,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保证复试质量。   (四)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履行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职责,并对本院(部)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由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国家有关政策以及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按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应为我校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具体比例视我校的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确定。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复试小组须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应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严格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资料包括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报考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生应提供其专科毕业证书、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成人应届考生还需提供在校历年成绩证明等。对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三)命题和阅卷   复试科目的命题、阅卷、登分工作均由研招办负责,复试笔试安排由各院(部)负责。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文件精神,严防泄题、漏题、徇私舞弊。 (四)复试时间、方式 1.学院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内安排复试,并提前通知考生,负责落实、统计复试科目。 2.复试方式以笔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及业务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和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考查)为主。 3.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 四、复试内容及评分 (一)笔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及业务课笔试,满分150分) 1.外语听力测试(满分50分) 听力测试时间为30分钟,学校通过电台统一播放录音,考生须自备收音机(调频FM86.7兆赫)、耳机、2B铅笔、橡皮,考试成绩记入复试总成绩(小语种听力考试单独安排)。 2.专业课笔试(全国MBA考生笔试政治)(满分100分) 考生须查阅招生简章,选择一门复试科目。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要与我校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一般为2.5小时。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属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科目由学校统一安排;每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考查,满分100分)   1.面试内容及要求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口语应用能力,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等,同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予以考核。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时,要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要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面试办法 (1)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面试以学科分组进行。 (2)面试一般采取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老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秘书要对面试情况做认真、详细记录。 (3)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   3.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加权平均,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 面试成绩低于60分; ②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 五、复试及录取 (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我院将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否则不予录取。在指标分配上,按研究生院最新要求,我院将进行调整。 (二)复试采取按学科(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差额复试的办法,各学科(专业)的录取和复试人数比例一般控制在1:1.2左右。对富余部分的考生,各院(部)优先安排调剂到院内、外相关学科(专业),并参加相应学科(专业)的面试。 (三)各复试小组在复试结束后,应对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差额淘汰,确定初录名单。 (四)我院经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每年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以及导师人数分配教授和副教授招生人数,对有国家项目的可增加1人,连续三年没有报考学生的导师停招一年。每位导师只能接受1名调剂生。 (五)调剂生由院统一安排导师及录取专业。学院对导师给调剂生作出的任何承诺视为无效,调剂生也无权选择导师。 六、注意事项 (一)复试考生报到时应携带本人入学考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同等学力专科考生(不含全国MBA考生)还须提交有进修过十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证明,成人应届考生还需提供在校历年成绩证明。 (二)单独考试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报到时须将毕业证原件交报到院(部),院(部)汇总后交研招办,未交验毕业证原件者不予复试,私自参加复试者复试无效。 (三)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和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录取时应向我校提交定向委培协议书、公证书、身份证,应届生还须持有本科入学登记表和户口所在地证明;否则,不能享受国家少数民族考生优惠政策。 (四)考生须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否则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组织管理、复试成绩的使用等参照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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