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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优秀青年人才预留房排队选房工作安排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2-11       点击数: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优秀青年人才预留房排队选房办法》,按照学校教职工参与集资选房的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本次排队选房工作安排如下: 1、2013年12月6日,公布《西安理工大学优秀青年人才预留房排队选房办法》、选房工作安排。 2、符合本次排队选房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填写《西安理工大学优秀青年人才预留房排队选房登记表》(在知行网自行下载、打印),在12月6日至13日,到相关职能部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图书馆)对相关信息、业绩进行认定、盖章。2013年12月13日下午6点前,将核定无误的登记表交后勤处房管科。 3、学校对符合排队选房条件的申请人的业绩分总分从高到低排队;对于业绩分相同者按照入校工作时间先后排队。 4、2013年12月18日,排队选房结果第一次公示。报名职工如需修改个人信息,请及时填写《西安理工大学优秀青年人才预留房排队选房登记表》,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在排队选房结果第一次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送后勤处房管科并登记,房管科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否则,视为对第一次公示信息无异议,后续不再更正。 5、2013年12月24日,公示排队选房最终结果(第二榜)。有选房意向的教职工请在2013年12月27日前,到财务处交纳选房保证金5000元。 6、排队选房工作准备(12月26日-27日)。 7、2013年12月28或29日(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选房保证金票据,按业绩分从高到低选房,签署协议。因任何原因错过选房时间或选房顺序者,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申请人自行承担。 8、因故不能到场参加选房者,可以委托他人选房。委托人和受托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12月27日下午六点前到房管科办理授权选房委托协议和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协议和选房保证金票据全权代理参加选房,委托人承担全部的责任。 交表、排队、选房、交款咨询:后勤处房管科,电话:8231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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