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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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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公派出国人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04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促进和鼓励中青年教师积极开展对外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从而不断提升我校师资水平。学校决定加大对教师赴国外访问研修的支持力度,有计划地派遣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学习、科研活动,并拟在以后的教师职务评审中对教师的出国研修经历作一定要求。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公派出国相关工作的要求和根据《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培训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西理人[2007]5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推荐公派出国人员工作安排如下: 1、申报推荐范围:国家公派出国(西部项目、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国家全额资助出国项目等)、校公派出国。 2、推荐名额:各学院(部)依据其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择优推荐(不限名额)。 3、推荐选拔条件:按照西理人[2007]52号文件规定。 4、出国培训期间待遇:按照西理人[2007]52号文件规定。 5、推荐学院(部)和被推荐人选应填写相应表格。 6、关于公派出国研修的年龄要求: ⑴学校公派年龄要求: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对于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⑵国家公派年龄要求: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西部项目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西部项目博士后研究者申请时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年龄不超过40岁;西部项目子项目申请时年龄在45周岁以下。(详情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sc.edu.cn)。 7、请各学院(部)结合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状况,认真做好本院的教师出国培训计划,于2013年11月11日前将推荐人选汇总表、个人申请表、工作业绩简况表(以上三种均要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及外语通过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电话:82312318 邮箱:szk@mail.xa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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