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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19       点击数:
一、复试总则 1.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2. 为方便学生,实现复试工作的有序、快速推进,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校负责统筹管理与监督,学院按照学校的招生要求和下达的招生计划,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复试和录取工作。 3. 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院级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组成员不少于5人,包括相关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学院分党委负责人、研究生指导教师等。根据参加复试考生人数情况学院成立若干以导师为主体的复试专家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或具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另须配备1名秘书负责记录。 4. 学院成立的复试小组在本院招生工作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考生的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水平测试(含口语和听力)等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时需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各组的评判标准要保持一致。复试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守则》(见附件1),规范复试工作行为。 (3)复试小组要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一般采取考生随机抽取题目,由评委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就相关问题对考生做进一步提问。 (4)各复试小组对面试情况应认真做好记录,并给出评语和面试成绩。对综合面试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各复试小组应认真组织,提前做好外语听力、口语的测试准备工作和录音设备的调试工作。 (5)秘书职责: ①负责记录所在小组的面试情况,形成纸质文件,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②核对、统计学生的面试成绩; ③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所在小组的面试成绩提交给研究生秘书。 二、复试报到要求 1.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所有考生)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3.学生证(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4.专科毕业证书、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和高职高专生提供); 5.结业证书(本科结业生提供) 6.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证明、本科历年学习成绩证明(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必须提供,证明由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 7.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提供)。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还需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9、未交验有效身份证件和毕业证原件(或学生证)者不予复试,未按照我办公布的复试学科参加复试者复试无效。 10、复试期间,考生的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自理,请考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疾病预防。 三、复试内容、成绩核算 1、复试内容 包括笔试(满分100分) + 面试(满分150分)两个环节,两项总计满分25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或实践(实验)能力、外语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等情况。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时间为2.5小时。 (2)面试 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及口语,满分50分) +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两个环节,两项小计满分150分。面试形式主要以口试为主,其中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水平及应用能力,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及实践(实验)、创新等综合能力,同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情况予以考核。 面试成绩的核算: 将本组所有面试评委所给出的成绩求平均值。 复试成绩的核算: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总成绩核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50+(复试成绩/250)*50 总成绩中,考研成绩、复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满分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最后的录取按照总成绩排序。 四、录取办法 1、 考生体检合格是被录取的前提条件; 2、 面试成绩低于90分的考生(满分15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参与拟录取排序,直接淘汰; 3、 一志愿考生:只要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格即可被录取; 4、 调剂考生: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根据调剂考生的总成绩按学科排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学科严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差额淘汰。 5、 复试成绩有单科要求最低分时,不合格者将被淘汰,并由复试小组和同意招生的指导教师分别签注是否同意录取意见。 6、 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确定本院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公布录取情况。 7、取得2016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资格获得者,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16年复试成绩要求,直接录取。 五、复试注意事项 凡有亲属(如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等)报考本单位的人员应遵循回避原则,不得直接参与直系亲属的复试工作。 六、机仪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华灯鑫 副组长:崔亚辉、高飞 成 员:高峰、李淑娟、傅卫平、刘宏昭、杨新刚、张延超、李仕春 秘 书:孙璐、李蕾 西安理工大学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 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 日 研究生招生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守则 一、面试开始前30分钟,评委要根据面试分组到达考场,做好面试准备工作,熟悉面试程序和评分标准、评分表等有关材料。 二、评委应正确理解和掌握面试评分标准,独立、客观地打分。打分时不能互相商量或暗示,不受其它外部因素干扰。评委与考生之间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师生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三、评委在测评中应严格按照面试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以保证所有考生在同等的条件下进行面试。 四、面试过程中,评委要忠于职守,不得离开面试考场,不得与无关人员进行交谈或进行与面试无关的活动。 五、命题考试时,命题内容和形式必须与招生简章的规定要求一致。 六、评委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与面试相关的内容,面试材料使用结束后由考务工作人员负责收回。 七、评分表的填写必须符合规定,书写工整,涂改无效。 八、每组考试结束后,必须立即将评分表交给考务管理人员。 九、在面试期间,评委不得接待考生或考生相关人员的来访,不吃请,不受礼,自觉遵守招生考试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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