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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 2016年推荐及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15       点击数:

为做好我校2016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2016年教育部和陕西省的工作安排,现对我院2016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具体安排和分工通知如下:

 一、推 荐

1、推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诚实守信,品行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并且参加我校组织的大学生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四)外语达到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艺术类推免生放宽至395)或通过德语四级考试,同等条件下通过外语六级者优先。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同时,课程学习成绩或创新获奖情况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综合测评达到优良以上,即平均学分绩点大于等于4.0课程必须及格)且成绩排名位居专业前10%

2.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挑战杯等竞赛中获国家一等奖排名位居前三名者;

3.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挑战杯等竞赛中获国家二、三等奖及陕西省一等奖排名第一者。

(加分规定:校创新成果奖获得者申请学分绩点加分时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0.3。若创新成果奖已用于冲抵不及格课程,则不得加分。获校创新成果一等奖的学生,可申请为其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加0.1个学分绩点;获校创新成果二等奖,可申请为其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加0.05个学分绩点。)

(五)符合所在学院制定的推免生遴选工作细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硕连读生的考核筛选按照《西安理工大学本硕连读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2、符合正常推荐条件的学生全部推荐后,学院推荐计划若有剩余,可适当考虑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独特培养潜质的学生,要求如下:

(一)须通过国家外语四级,综合测评平均学分绩点大于等于3.5(课程必须及格)且成绩排名位居专业前15%

(二)必须有一名本校专家推荐。推荐专家须具导师资格,每位专家原则上限推荐1名学生。经学院免试推荐工作组审批后,报学校免试推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能获得推荐资格。

 二、报送材料

(一)《西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考生填写A3版,双面打印);

(二)考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考生提供,课程成绩计算为入学后前三学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上不得有不及格课程,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三)四六级成绩和获奖证书复印件(考生提供,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统计时间为入学至2015830日)

(四)《2016年推荐免试工作分专业执行情况列表》(学院填写,要求及时上报便于学校全面掌握各本科专业推免执行情况)

(五)《自愿放弃2016年推荐免试资格学生情况登记表》(考生和学院共同填写,针对符合推免条件但放弃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研究生院备查。)

(六)本学院《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推荐名单》(学院填写,含电子版,须主管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及其他证明材料。

(七)《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考核情况表(A3版)》(考生和学院共同填写,须主管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八)其他材料: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各类竞赛获奖等证明自己具由学术专长或独特培养潜质材料得认定统计时间为入学至2015915

(九)符合正常推荐条件的学生全部推荐后,学院推荐计划若有剩余,可适当考虑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独特培养潜质的学生;申请学生还需提交《西安理工大学2016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专家意见表》及证明材料。

 三、 接收推免生条件

(一)校内推免生

符合学校规定的推荐条件并获得本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体检合格者。

(二)校外推免生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推免生必须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外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要求。

4.推免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良,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5.应具备拟申请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相近的专业背景。

6.参加我校复试、体检合格者。

四、工作进程

(一) 推荐工作进程

1. 99-12日,学院按学校相关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本学院的推免实施细则、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进行公示,同时将本院实施细则、免试推荐工作组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3. 99-15日,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填写《西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A3版、双面打印,见附件4),并附相应证明材料(成绩单、外语四六级成绩单等),向各学院提交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推荐资格,将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4. 916-21日,各学院推免小组依据推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拟推荐人选。

5. 921-22日,各学院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在本学院予以公示。

6. 923日,各学院将学生推荐免试申请表及个人申请材料、学院推荐意见及材料一并送交研究生院审核。

7. 924日上午8:3010:30,拟推荐免试的学生在金花校区校医院参加体检(空腹),持学生证、1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55元由校医院代收。体检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体检者不予推荐。

8. 924-25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议各学院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经校领导审批,在学校校园网和校内张榜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9. 925日后,学校根据有关要求上报推荐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学生方能获得推荐资格。

 (二) 接收阶段

1. 928日,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查看是否获得推荐资格。

2. 928-1017日,推荐学生登陆“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并按有关规定及要求注册、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报考我校志愿、上传照片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3. 928-1017日,经学院、学校对申请学生信息审核后,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学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学生需点击“同意复试”进行回复。

4. 1013-1020日,“同意复试”的申请学生按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体检,学校将根据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学生的考核情况,确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未能被我校接收的申请学生可向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继续申请。

5. 1013-1021日,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 将拟接收推免生置为“待录取”状态,“待录取”学生应及时选择“接受待录取”,逾期我校有权利对学生的“待录取”资格进行处理。

6. 1024日,经审议后,学校将“接受待录取”学生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经“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后,将由我校录取并占我校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

 西安理工大学推免涉及的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范围

根据我校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推免涉及的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范围明确如下:

序号

科技竞赛名称

序号

科技竞赛名称

1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11

全国大学生控制仿真挑战赛

2

中国MEMS传感器应用大赛

12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3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3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4

全国高校学生DV作品大赛

14

全国大学生可持续建筑设计竞赛

5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15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6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

16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7

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

17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8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18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竞赛

9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19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10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20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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