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院每年要承担各种课程的考务和监考工作,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英语四六级等,场次比较频繁。为保证考务工作的顺利落实,同时考虑每位教职工监考任务均衡,做到公正合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1、监考任务由学院全体教职工共同承担,尽量保证每位教职工每学期或每学年的安排次数均等。
2、对学院专业课程,按照考试课程所属系的教师名单依次循环安排监考;其余考务,按照全院教职工名单依次循环安排监考。
3、除有学校或学院规定教学任务的教职工可申请调整监考任务外,其余均需按时完成监考任务。需调整监考任务的教职工,必须在监考安排公布起两日内,向教务人员申请调整,否则视为对监考安排结果无异议。
4、教务人员负责通知监考安排情况。全院教师也可通过学分制主页查看自己的监考任务,若因个人原因出现教学事故,责任自负。
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
2011年9月2日